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是对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有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2016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同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并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数据信息采取网上收集的方式,采集了当年全国1235所高等职业院校评估数据及1227份院校长、6100多份专业主任和61000多份学生抽样调查问卷。根据学校报送的数据信息、各省和各院校自评报告,以及全国相关统计数据,利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形成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成就
1.在校生持续增加,形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职业教育。201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1341所,全日制在校生数1048.6万人,比上年增加42万人,形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专科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力量。
2.院校布局遍布城乡,成为服务地区发展有生力量。院校布点不断向中小城市延伸,形成了覆盖区域广泛、分布更加均衡的院校网络,615所高等职业院校布点在地级及以下城市,240所院校在160个县级城市办学,为城乡居民“在家门口上大学”提供了极大便利,成为服务区域、推动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力量。
3.专业设置对接产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注重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开设各类专业1040种,专业点数超过3.4万个,基本覆盖各产业领域,60.7%的专业点与当地支柱产业密切相关。服务新兴产业、民生需求的物联网应用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康复护理、健康养老等专业点增长迅速。
4.基础办学能力提升,形成一批高水平专业。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明显增加,近400所院校超过1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带宽在100Mbps及以上的院校比例为93.5%。基础办学能力提升为建设高水平专业提供了有力支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通信技术等一批专业呈现领跑国内外同类专业的态势。
5.双师队伍建设有成效,企业兼职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发挥作用。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和企业实践成为提升双师素质的重要举措,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52.0%。企业兼职教师总量达15.9万人,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一批行业技术升级较快的专业重视发挥兼职教师作用,专业点兼职教师授课总量占专业课学时总量的25%以上。
6.校内实践教学资源丰富,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央财政连续多年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成效,高等职业院校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超过5.6万个,校均45个,形成校内实践教学“做中学、学中做”的特色,推动了专业教学改革,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比例超过50%,获行业和龙头企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比例达31.2%。
7.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产业元素渗透教学过程。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培养的近1000所,覆盖专业点近10000个,订单培养学生规模接近70万人。企业把设备放在高等职业院校是专业教学对接企业生产实践的一种新模式,高等职业院校累计从企业获得的实践教学设备总值达44亿元,超过“百万元”的院校456所、“千万元”及以上的院校123所。
8.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形成一批高水平院校。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加强社会培训和促进终身学习,已经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社会和企业的特色。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服务到款额超过23亿元,较2013年增长31.5%。社会培训服务到款额超过28亿元,较2013年增长18.4%。
二、地区分类评价
1.根据评估结果,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按地区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具有较强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地区,包括7个省份,其中东部有4个省份,占一半以上;第二类为具有基本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地区,其中东部5个省份,中部3个省份,西部4个省份;第三类为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较弱的地区,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面临挑战的地区,其东部有2个省份,中西部有10个省份。
区域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发展不均衡,总体呈现东强西弱的分布,显示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地方经济产业的相关度。东部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总体较强,80%以上的省份处于第一、二类地区,但是有2个省份处于第三类地区;中部各省份在三类地区中分布相对比较平均;西部90%以上省份处于第二、三类地区,仅1个省份处于第一类地区。
2.基本办学能力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奠定重要基础。各地高等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办学资源和教师队伍得到优化,总体水平较高,部分存在短板。各级政府对公办院校不断增加财政投入,54%的公办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超过1.2万元,但部分地区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民办院校财政经费支持力度普遍偏弱,上海、重庆等省市对民办院校的专项投入和支持成为亮点。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资源条件较好与教学办公用房面积不足同时存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4000元的院校比例超过92%,个别省份30%以上院校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未达到教育部的最低合格标准。85%的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高于50%,但教师数量跟不上规模发展要求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3.专业发展能力正在成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支撑。各地院校围绕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开设专业,60%的专业点对应地方支柱产业,这些专业点的在校生达到546万人。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成为构建企业兼职教师机制和提升兼职教师授课质量的重要举措,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四川等省半数院校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超过90万元,全国70%的院校兼职教师每节课报酬超过30元。46%的院校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高于30万元,反映了高等职业院校借企业之力更新实践教学设备的水平。
各地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建设,提升课程教学与校企合作水平,区域差异相对较小,提升课程与教学的科学性、合理性是下一步重点。部分省份半数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企业实习时间达到180天,二年级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比例接近20%,影响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4.服务贡献能力是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体现。第一类地区的技术服务与培训能力突出,横向服务到款额、纵向服务到款额超过100万元的院校比例分别为29%、22%,明显高出第二、三类地区;223所院校培训服务到款额超过100万元,占全国超100万元院校总数的51%。
地市级院校注重为当地政府提供服务,发挥地方智力与技术支持作用,261所院校的政府购买服务到款额高于20万元,占比70%,高于院校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正在成为一大亮点。
毕业生直接就业率高,近九成院校直接就业率超过80%。东部地区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中西部地区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成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特色。
三、主要问题
1.部分院校办学条件不达标。部分学校在校生数低于2000人设置标准,生师比超过18:1的院校近800多所。
2.财政投入不足。按照国家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但是各地都有一批院校存在差距,地级市政府举办院校和国有企业举办院校尤为严重,一些地级市政府举办的院校年生均财政投入低于4000元,一些国有企业举办的院校低于2000元。
3.部分院校专业建设能力较弱。部分专业点的专任教师数不到2人,还有一部分专业点无专任教师,专业课程设置或缺乏标准、或有标准而不执行,顶岗实习管理不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收获不大。
4.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偏弱。部分学校连续三年基本没有纵向科研到款额,部分省份一半以上的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没有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一部分高等职业院校连续三年没有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
四、有关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改善薄弱院校办学条件,足额配置专任教师,提高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每一所院校都要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2.开展对地方政府落实生均拨款制度的专项督查,监测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重点解决地市级政府投入不足问题,全面实现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12000元。
3.加大对民办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举办方经费投入的督查,确保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4.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和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与职业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将产业先进元素融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形成技术技能培养与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相辅相成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5.提升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构建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将技术研发和培训服务作为高水平院校建设的重点内容。